唐玉樵,主任医师,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主任,总检医师。从事职业卫生工作30余年,擅长于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伤等级评定及职工健康监护管理工作,职业尘肺病诊断专家。
随着工业企业的快速发展,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数量不断增加,职业健康问题也越来越多的被社会关注。作为一名从事职业健康检查30多年的专科医生,唐玉樵见多了各种各样的职业病案例,所以经常会感叹:“不管是企业还是劳动者个人,如果能正确地认识并重视职业健康检查,那么许多病例都是可以预防的。不过目前,大家对这方面知识了解得还不多,对职业体检的重要性有待提高。”
并不是每一次体检都能称作“职业健康检查”
唐玉樵说,不少人还不了解,到底什么是真正的、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简单地说,职业健康检查是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针对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健康影响和健康损害,进行临床医学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疑似职业病、职业禁忌症和可能的其他疾病及健康损害的医疗行为。所以,并不是做的每一次体检都是职业健康检查,这一点很重要。”
为此,唐玉樵总结了5点职业健康检查与普通健康体检的区别。“第一,从目的上说,普通健康体检主要是了解受检者的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而职业健康检查目的在于筛查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第二,职业健康体检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体检行为,实施体检的单位必须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定批准的医疗机构,其出具的体检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唐玉樵说,第三点区别在于职业健康体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比如就业前的健康检查,就是针对劳动者者即将从事的有害工种的职业禁忌进行的。”
第四点区别则在于其较强的特殊性。唐玉樵表示,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健康损害也不同,比如粉尘作业,主要是呼吸系统的损伤,所以除了常规体检项目,还必须要做高仟伏X线胸部拍片和肺功能检查等。
“第五点区别也是最重要的,那就是职业健康体检带有很强的政策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做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同时还要承担体检费用。其目的是为了掌握劳动者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的法律责任。检查项目和周期需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执行。普通健康检查是没法满足这些要求的。”
“三岗”检查,既对企业负责又对劳动者负责
唐玉樵表示,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范来说,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三岗”健康检查。这其实是一种既对企业负责又对劳动者负责的最有效的手段。
“上岗前健康检查,是对拟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和拟从事有特殊健康要求作业的人员,在开始从事有害作业前,完成的健康检查。其目的是发现有无职业禁忌症,建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基础健康档案。在岗期间健康检查,是指长期从事规定的、需要开展健康监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进行在岗期间的定期健康检查,其目的是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以及劳动者的其他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通过动态观察劳动者群体健康变化,评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效果。”
至于离岗时健康检查,则是指劳动者在准备调离或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作业或岗位前,应该进行的一次健康检查,其目的是确定其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通过这‘三岗’检查,劳动者可以有效的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企业也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职业病责任关系,对双方都好。”
不是每家医院都能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那么,是不是所有的医院都可以做职业健康检查呢?唐玉樵明确地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医院要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经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获得职业健康体检资质,并向社会公开信息。”他举了个简单的例子:“就拿我们医院来说,我院是以职业防治为特色的专业医院,我院体检中心就拥有全面开展职业健康检查的资质,可以开展粉尘类、化学因素类、物理因素类、生物因素类、放射因素类及特殊作业等六类全部种类的职业健康检查。但是换了别的综合性医院,可能就不完全具备这些资质。”
他还说:“又比如,我们医院在职业性噪声健康监护及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方面,具有独特优势。不仅能初步筛查听力有问题的作业人员,还能通过客观测听设备排除夸大性伪聋情况。所以每年,我们都会接收其他机构听力检查后结论不确定或模棱两可的人员,来我院体检中心复查。经过我们复查并通过专家讨论后,多数会有一个明确的职业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这样,既保护了接触噪声作业人员的健康,又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公正客观的职业病诊断依据,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这些事情,就不是每一家医院都能做到的了。”
唐玉樵说,近些年,已经有不少劳动者和企业,都了解并认识到了职业健康检查的重要性,这很令人欣慰。但要将之普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希望社会各界都能更多的关注职业病,了解《职业病防治法》。
(摘自新华网重庆健康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