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请你带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岗位条件需求者)、职称资格证(岗位条件需求者)、已参加工作且系单位正式编制的人员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需单位出具证明和劳动合同、48个月工资单、养老保险证明,三者之一均可)、学生证(2015年应届生)、自荐简历1份等相关资料于2015年4月16日上午9点至12点整到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新大楼(行政楼)六楼人事科办理资格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者,请务必提交书面的放弃承诺至人事科或发传真61929503。未提交自动放弃的报告者,我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其缺额按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测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试岗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4月24日止,请你安排好时间。
收到此通知后,请回复电话023-61929190。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