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第六人民医院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关于2017公招人员政审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 : 2017-06-19 点击量:

各位公招考生: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公招政审要求通知如下:

一、公招政审材料提纲:

1、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

2、 政治情况;无违法犯罪记录

3、 现实表现;如未参加(**敏感词**)等邪教的记录;

二、

1、此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出具。

2、往届毕业生原来有单位的,需要原来单位同时出具一份政审材料,内容同派出所一致即可。

3、应届毕业生需要所在院校同时出具一份政审材料,内容同派出所一致即可。

三、

政审表请下载附件,以上材料需在2017年7月10日前寄回人事科,过期后果自负,快递寄出后请电话回复人事科。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01号人事科,邮编:400060,电话61929190 15730255988

2017年公招政审表

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人事科

2017年6月1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