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将护理类人员笔试相关注意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第一场:2018年12月4日上午9:00—10:00
第二场:2018年12月4日上午10:40—11:40
二、笔试地点
重庆市第六人民医院(重庆市南岸区南城大道301号)综合楼七楼4号会议室
三、考场规则
1、在考试前20分钟,应试人员凭 身 份 证 进入考场,对号入座。
2、开考前5分钟,应试人员在试卷、答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超过装订线,不得做任何标记。考试时间到后才能答题。
3、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得入场。
4、只准带签字笔、2B铅笔进入考场;开考后应试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5、不得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关闭,并与其他文具或物品一同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6、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和答题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7、考试规定需在答题纸上作答的,一律使用蓝、黑色签字笔,字迹要清楚、工整;需要在答题卡上填涂答案的,一律使用2B铅笔正确填涂。
8、必须保持考场安静,不许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严禁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考场内禁止吸烟;交卷后不得在考室逗留。
9、考试结束铃响,考生立即停止答卷,起立将试卷(题本)、答卷递交给监考人员。不得将试卷(题本)、答卷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10、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无理取闹,不得打骂、威胁、报复考试工作人员,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准考证号及场次见附件。